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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24-05-31   浏览量:971   信息来源:科研处   作者:陈明珠  编辑:孙康康   审核人:毕文健

各单位:

现将《泰州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》予以转发,下为申报条件:

1.专利金奖、优秀奖申报条件

1)在20231231日前(含1231日,以授权公告日为准)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有效中国专利(不含国防专利、保密专利);

2)专利权人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本市常住居民;

3)专利为申报单位或者申报人自主研发获得;

4)技术水平高,市场前景好,已经转化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;

5)专利法律状态稳定、权属明确;

6)未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专利奖。

2.专利发明人奖申报条件

1)发明人(设计人)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;

2)发明人(设计人)是本市常住居民或者按照人才引进等政策来本市创新创业的人才(其主要专利在本市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);

3)具备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,勤于创新创业,截至申报日已连续在本市从事发明创造活动不少于2年;

4)作为第一发明人(设计人)的主要发明成果为已授权的有效专利,数量不少于10件,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者国(境)外专利不少于2件;

5)专利成果通过实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;

6)所做出的职务或者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关系清楚;

7)未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专利发明人奖。

请拟申报人员认真准备,在“泰企通服务管理平台”完成线上申报,将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稿在2024620日前交于科技处,逾期不予申报。联系人:陈明珠;联系方式:86159926

附件1:泰州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
附件2:泰州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.doc

科研处      

2024年5月31日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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