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24-05-31 浏览量:971 信息来源:科研处 作者:陈明珠 编辑:孙康康 审核人:毕文健
各单位:
现将《泰州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》予以转发,下为申报条件:
1.专利金奖、优秀奖申报条件
(1)在2023年12月31日前(含12月31日,以授权公告日为准)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有效中国专利(不含国防专利、保密专利);
(2)专利权人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本市常住居民;
(3)专利为申报单位或者申报人自主研发获得;
(4)技术水平高,市场前景好,已经转化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;
(5)专利法律状态稳定、权属明确;
(6)未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专利奖。
2.专利发明人奖申报条件
(1)发明人(设计人)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;
(2)发明人(设计人)是本市常住居民或者按照人才引进等政策来本市创新创业的人才(其主要专利在本市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);
(3)具备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,勤于创新创业,截至申报日已连续在本市从事发明创造活动不少于2年;
(4)作为第一发明人(设计人)的主要发明成果为已授权的有效专利,数量不少于10件,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者国(境)外专利不少于2件;
(5)专利成果通过实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;
(6)所做出的职务或者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关系清楚;
(7)未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专利发明人奖。
请拟申报人员认真准备,在“泰企通服务管理平台”完成线上申报,将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稿在2024年6月20日前交于科技处,逾期不予申报。联系人:陈明珠;联系方式:86159926。
附件1:泰州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附件2:泰州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.doc
科研处
2024年5月31日